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。 1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: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,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,参加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,方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。 颁发证书 由人力资源社会**部、公安部委托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**行政主管部门,颁发人力资源社会**部统一印制,人力资源社会**部、公安部共同用印的《*人民共和国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》。 课程设置 一级消防工程师:《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》、《消防安全案例分析》、《消防安全技术实务》三门 .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范围: (一)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(1)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; (2)消防安全管理与技术培训; (3)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; (4)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; (5)火灾事故技术分析; (6)公安部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。 (二)课程设置: (1)基础辅修课:(适用一级二级) 《燃烧原理与防火知识》 《如何做好单位消防监管》 《防火防爆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处理》 《消防安全论坛》 《消防安全综合管理》 《建筑消防基础》 《消防法规解读》 《建筑防火》 (2)应试必修课: 一级: 《消防安全技术实务》、《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》和《消防安全案例分析》